和程老师:价值观、选择自由和科研待遇

2012/11/25 观事析理

程老师前些天的《昨夜无眠》和后面的两篇续文,引发了一场大讨论。程老师也是我的老师,文中的学生是我的师弟,所以一直想写点什么,又觉得不太方便,怕我的这层关系影响了看问题的立场。但这些天看下来,觉得程老师发博文的初衷,并不仅仅的是为师弟“逃离科研”感觉惋惜,更重要的是借这个机会引发我们对当前科学界所存在的问题的关注和探讨,是我所极为敬重的老一辈科学家的拳拳之心。所以觉得也可以写下一点我的看法;但更多的是想从这场辩论中提炼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我并不期待我自己能够给出明确的答案,只希望这些问题的探讨可以对这场辩论有所帮助。

  1. 关于价值观

所谓价值观,我的意思是人们对不同事物的喜好。特别的就职业选择来讲,就是人们对于各种不同职业的喜好程度。单就个人来讲,不同个体的价值观可以区别很大,你喜欢做老师,他喜欢做律师,这都是常有的事,不值得稀奇。但从大的层面来讲,在某个特定的时候,整个社会对事物往往会有一个比较统一的看法;或者其实不是统一的,而是不同的社会地位、年龄、政治观念等差别所造成的不同阶层,这些阶层会对事物有比较独特但统一的看法。比如说北京人会对北京的房价极为关心;但偏远山区的老农们更对今年的收成感兴趣。

对于师弟的“逃离科研”这件事情的看法,似乎按照不同的年龄有着比较明显的分野。程老师和张海霞老师为代表的比较老一辈的科研工作者要比年轻一代对于科研的价值评价高得多。

试着来解释一下。一件工作的价值评价,往往与这几个因素有关:一是做这件工作的个人感受,再者是工作所带来的经济收入,然后是这件工作在人们心目中的社会地位。这三个因素也是纠缠在一起,不能完全分开的。仅就科研工作的实际工作内容带来的个人感受而言,不应该会在两代之间有什么大的变化。但有区别的是,老一辈的科研工作者往往更加接受了科技为国的信念,因而对自己的工作有更多的荣誉感,这在年轻一代是缺少的。至于科研工作的经济收益,就像另外一篇博文里面说的,收益按绝对值来讲肯定是提高的,但在相对社会其他职业上来说,很有可能在这两代间是降低的。经济地位的相对降低和现在社会整体价值观与前几十年的不同,实际上也造成了科研工作的社会尊重程度的相对下降。也就是说,在科研工作所带来的个人主观感受,经济收益和社会地位等所有方面,年轻一代的价值评价都是低于老一辈的。

产生这种价值观变化的原因,当然是因为近几十年来中国社会的巨大变迁。一个静态的社会很难会有价值观的大的变化。封建社会几千年,人们在清末对社会各样工作的认同跟秦汉年间(甚至更早)并不会有多大的差别。

价值观的代际差异是产生辩论的一个主要原因。虽然并不是唯一原因,但总的来讲,是价值观的差别。那么,我们的问题是:

存在普适的正确的价值观么?1)如果有,什么是正确的对科研工作的认识?2) 如果没有,应该如何面对?是尊重多元价值,还是统一为单一认识?

科学网针对这个事件发起了名为“逃离科研”和“师生夜话”的访谈。访谈的嘉宾,我注意到多是老一辈的老师们,后面一个访谈直接是师生对话了。所以,虽然科学网没有明言,似乎也认定这场辩论主要的纠结在于老少两代对科研工作的认识不同。但这样的访谈,结果像是老一代在劝说少一代接受自己的价值观—不知道这是不是科学网对上面问题的回答和做这个访谈的初衷。

2.关于选择自由

存在多元的价值观仅仅是产生不同选择的必要条件。从价值观到作出选择,我们需要一个决策过程。而这个决策过程,需要有一个可以优化的目标函数。有不同的价值观,仅仅是说我们对不同的选项因素的喜好程度不同,但这并不天然的就导向我们选择那个最喜欢的–也许这个最喜欢的根本就不在目标函数内。

从功利主义的理论说,人们做这个优化问题的过程是自然而然的,很少有失误,区别仅在于目标函数的选取不同(包含了不同价值观的因素)。从我们这里讨论的问题来说,大致的可以分作为公(为国)和为私(为己)两个大类。程老师和张老师为代表的,选取的这个目标函数主要的是为公的,也就是个人的选择应当使得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最大化,如果在这个选择中与个人的利益有所矛盾,服从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是比较正确的选择。而以大多数年轻人为代表的,这个目标函数的选取就不是那么高尚,主要的是服从利己的需要。

所以这个决策的结果是并不出奇的。老一辈的科研工作者本身对科研工作有较高的认同感,同时又倾向于先大家后小家,因而对背离科研的选择觉得错误,又因为自己为公的心为这样的选择痛心。年轻一代对科研工作的认同度下降,又不愿为此而牺牲个人的利益,所以想要逃离也可以理解。

痛心的张老师对类似的行为给出了“精致的利己主义”的评价。这应该是事实,无可否认。大义为公的选择总是容易赢得赞许,而私心太重难免让人生厌。可是在年轻人这一代,抱着利己的想法的不敢说是大多数,也绝不是一个可以忽视的小群体。那么,也许我们要问一下这样的问题:

一个人的利己主义是可以的吗?如果我们再从比较宏观的角度来看,所有人都是利己的社会是可能的吗?

需要澄清的是这里讲到“利己”需要是在“不损人”的基础上。主动的损害别人的利益是法律范畴的问题;这里只是在道德和社会规范的意义下,更多的是个伦理概念。“利己主义”的极端应当首推战国思想家杨朱,孟子认为他“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当然想来如果只是动动手指就可以让天下和平富足,似乎没有多少人会拒绝帮这个小忙。不过这里的核心是,一个人需要为(群体、社会、国家)的利益承担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以外的义务吗?如果他不去承担这个义务是要受到道德谴责的吗?或者更加明确一些,如果牺牲一个人的利益,可以得来更多人的福祉的增加,我们应该牺牲这个人的利益么?

这个在受集体主义熏陶的人乍看起来答案很明显的问题很容易导出道德上的两难。有一个真实的例子,桑德尔在他的公正课上也用过,以“英女王诉达德利和史蒂芬斯案”而闻名。具体的情节网上可以很容易搜到,大概是说一艘船在海上失事,为了活命其中三个人合谋杀死了第四个人,通过吃人肉挨到了获救。因为第四个人是身体最虚弱的,即便不被杀死在获救之前也会饿死,所以通过他的死,其实是增进了另外三个人的福祉(另外三个人如果不吃第四个人活不到获救)。因而仅就增进整体的利益来讲,第四个人该死;但是,真的是为了一个更大的群体的利益,一个人连自己的活命权都要交出去么?一个人拥有的自由意志的限度在哪儿呢?

问题并不这么简单。这个被杀死的第四个人,是船上地位最低的一个人;也就是说他的被杀死,并不仅仅是完全随机的。类似的例子我们也应该还能想得到,比如莫泊桑的《羊脂球》,牺牲自己成全多数的未必就能得到尊重;就中国的现代历史来讲,是整个的农民群体为了祖国的工业发展输血结果在当今社会因为贫穷落后被人瞧不起—-在不完美的人类社会,倡导“大义为公”是否会容易成为强者操控弱者的武器,而背离了美好的初衷呢?

也许我们需要在完全的利己和完全的为公之间取得一些平衡,至于这个平衡是什么,我不知道。但在结论未定之前我愿意呼吁一些宽容。给每一个并不损害他人利益的人以选择的自由和道德上的尊重吧。

  1. 关于科研的待遇

需要区分一下基础科学的研究和应用技术的研发。他们的区别,前者以“理解世界“为己任,重在发现,可能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后者则是要设计世界,重在发明,要得就是经济效益。我们在这里所有谈到应该都是前者。

谈到科研的待遇,第一个要问的问题是:谁来负责科研的待遇?如果是在几十年前,这个问题无需问,因为那个时候所有东西都是计划好的,所有事情自然应该有国家来负责。但我们现在是在搞市场经济,很多的事情国家不管了。比如说,技术研发,这个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需要这些技术的企业的事情,因为他们可以用这些技术来换钱,当然应该支付取得这些技术的费用。但基础科研本身与经济利益没有直接关系,因而是所有重在经济获取的组织所不会去做的。最终,保证科研的正常运行,同保障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等等一起,都只能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责任。在一个市场化的、人们有自由选择职业权利的社会里,国家要看科研对它的重要程度,提供一定的待遇,与市场化的其他职业一起竞争。那么,”逃离科研“这个风潮,表示的是国家目前不需要这么多的基础科研从业者,去做些别的吧–如果这是国家的本意的话。

第二个问题是,应该提供什么样的科研待遇?待遇是吸引人的方式,那么这个问题也可以表达为:应该吸引什么样的人来从事科研,为了吸引这些人应该给什么样的待遇?首要的条件当然是有做科研的能力,但有能力的人想不想做是另外一个问题。要吸引有能力有兴趣和有能力无兴趣的人要给的待遇是不同的。对于有能力有兴趣的人,因为从事科研工作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自我满足,这个自我满足会降低在经济方面的要求;而对有能力无兴趣的人来讲,必须提供足够高的经济补偿才能使他忘记选择其他职业的机会成本。所以,提供什么样的科研待遇,取决于国家需要多少数量的基础科研人员。如果不太多,那可以提供相对较少的待遇,只吸引有能力有兴趣的人群;如果需要的人太多,那就必须提高成本,把那些有能力无兴趣的人也吸引过来。从西方已经比较稳定的社会来看,国家愿意吸引的大致的限于有能力有兴趣的那部分人。从事基础科研可以有比较稳定,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所获得经济收益比不上同等能力做工业、金融等市场化的职业的收益。

那么,在中国这个特定的社会情况下,会有怎样的科研待遇呢?基础科研的特殊性在于,一方面它并不与经济活动有直接联系,另一方面它的成果又是世界共享的。作为从业者我们当然知道(或者愿意相信)基础科研潜在的重要性,但对一个处在发展中的经济体,要把资金投入到并不会明显产生效益的部门,是需要特殊的勇气的。这样的经济体,甚至会倾向于将大部分的产出投向再生产,而尽力压缩消费所占的比例。身在这个群体,自然要呼吁这个群体的利益;但在面对社会上也许其他更加紧迫的需要扶持的群体(比如农村教育和医疗)的时候,我们对自己的要求也许并不能太踌躇满志。我们大部分人自然希望社会的大蛋糕有越来越少的无益的切除;但不管怎么样,即便是科研行业在这个大蛋糕中的相对比例,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经济体中,也可能是小于西方已经发达的经济体的。把有兴趣有能力的人留在科研行业,这个愿望,让我们往前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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