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理解

2013/11/22 感情悟道

文艺作品(书、电影、电视、戏剧、雕塑等)有三种存在的形式:一种是直接表现出来的物质存在,这是它的受众直接感受的目标;另有两种是非物质的,情感的或思想的:一是作者所要想表现的精神内涵;另外就是受众所领悟、感受和评判的认识。从作者的目的到实际的作品,和从实际的作品到受众的感知,都不可避免的会发生扭曲。所以,从一件作品推究作者的真实想法,有道理却并不总是有效;一件作品也总有很多不同的解读,除了基本事实的理解错误之外,很难评判哪一个理解就是对的,而其他的就不对–特别是这个对错如果指得是对作者本意的理解的话。

艺术的真实和现实中的真实也并不一样。艺术是经过升华的对事物的认识,这个认识通过作者的作品表现出来,而受众进而从作品中领悟这种认识。所以从事艺术工作的话,需要首先对人的和自然的情感和道理有着深刻的认识,然后又能够将这种抽象的认识通过具象的艺术形式表达出来。只要作者的认识是真实的,而且作品能够把这种认识准确的传递给受众,那么这个作品就是艺术真实的,并不需要作品在每一个细节上都跟现实相同。事实上,为了突出表现对事物的认识,作品往往绝不可能跟现实完全相同,因为如果完全相同,所认识到的升华的道理就会被杂乱无章的符合现实的细节所干扰,从而也就没有产生作品的必要了。在另外一些时候,为了更加明白的说明这些认识,甚至要主动的夸张某些部分,忽略某些部分。只要这些手段有助于需要表达的认识更好的传达给受众,那就是必要的,所得的作品也依然是艺术真实的。

那么为什么不将这种认识直观的表达出来呢?原因部分在于具象隐晦的表达其实有多层次的解读,有更多的受众面;另一个可能更重要的原因则是,唯有通过自己的感受和思考领会的道理才真正是自己的道理,唯有通过自己深入移情所体验的情感才能真正刻骨铭心;为了自己领悟能力的增加,就必须要把自己的主观努力加进去,旁人代替不了。普通人的理解往往欠缺深刻,艺术的部分价值就在于通过加工的提炼过的作品,以夸张的、强调的方式来引发受众对某种道理的关注和领悟;这种道理往往更多的与‘善’和‘美’相关,因为它们更加依赖非逻辑的感受来传达,而不是像‘真’更多的依赖逻辑化的推理。

不同人的理解和感悟有不同的层次之分,因而能够让他们感到震惊并因而增进他们理解的作品的层次也有不同。理想的来讲,通过不断的接受这种触动,个人的理解能力也会因此而不断提高,虽然这种提高可能会受到个人天赋的限制。

那么,对于一个极具天赋而又有充分训练的人来讲,他会不会有一天再也找不到能够让他震惊的作品了呢?或者说,艺术的原创力是否是有极限的?人类所拥有的作品一直在积累,所使用过的各种手段方式一直在增加,对世界的认识也同样一直在增进,想要做出完全不同于以往的作品的难度似乎也应该是在增加的。人的想象力和理解力,以及把这些物质化为作品的能力,是会无穷尽的向前发展还是会碰到一个天花板,从此再无革命性的不同了呢?这样的问题可能更像是人生意义世界本原之类的问题一样,重点并不在一个实在的解答,而在于你我各自的信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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