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情商

2014/04/29 观事析理

个人的情商:什么是情商

情商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心理学家彼德·萨洛维于1991年提出。此后,借丹尼尔·戈尔曼的畅销书 《情商:为什么情商比智商更重要》的功劳,情商这个称呼到现在差不多是家喻户晓了。

按其定义,情商这一心理学概念指的是一种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的指数,用来度量一个人认识、了解和控制情绪的能力。在学术争论的范畴内,有人认为情商是一种至少像传统的智商一样重要的能力,也有人认为情商不过是智商的一种扩展表现,并不具有严格独立的地位。

抛掉这些具体而微的学术争论不讲,有关情商定义中有一点是确定的,即情商是面向个人的,内向性的。也就是说,在学术范畴内对情商的讨论主要指的是一个人对自己的情绪的理解和把控,而并没有太多的外向性的社会色彩。

功利的情商:中国式解读

作为中国式创新的一个典范,漂洋过海而来的情商在中国有了独特的内涵。用不精确的话说(似乎也从来没有什么精确的定义),在中国,说一个人的情商如何大致相当于说这个人理解他人需求并搞好关系的能力如何。这样,原本内向型的、面向个人的情商在中国完全变了样,成了外向性的、面向社会关系的了。

自然,作为心理学概念的情商,并不排斥它跟理解他人情绪的能力之间的联系(也即具有外向性)。这里的逻辑是简单的:一个人的情商是他理解和掌控自己的情绪的能力,这个能力的提高也很有可能会自然的(需要一些额外的证明)提高他理解和掌控他人情绪的能力。然而,这里的问题是,即便情商有这样外向性的一面,这种外向性也是它的内向性本质所带来的附加作用,而不是情商这一概念的核心本质–从而心理学的情商和中国式解读的情商完全是两个概念。

假如在所有的语言情景里,情商这个词在中国就定义为它的中国式解读,这并没有什么不可以,我们总有选择使用语言的自由,只要所有的定义是明确昭告天下的;只不过如果是这样,情商这个词就失掉了几乎所有跟西方严肃心理学研究的联系–丹尼尔·戈尔曼那本书也完全不能用了,那里面讲的跟中国式情商几乎没有一点关系。

心理学上的情商不过是个人的一种能力,并不具有道德评判受体的资格;而中国式解读的情商作为操控他人从而达成目的的能力指标,将他人作为工具而非最终的目的看待,从而在道德上是受质疑的--这大约是中国式解读的情商最为让人不快的一点。

不同的情商:社会的差异

考察一下情商这个概念在中国的变异是有意思的。在西方心理学意义下,一个人的情商高表示这个人理解和掌控自己的情绪的能力高,这种高的情绪能力就有可能使他生活更为积极,对幸福的感受能力更强,也有助于他的其他各项能力(其中包括社会交往能力)的发展,从而对他的事业成功也可能会有正面的影响。而在中国式解读下,情商高的人具有更好的处理社会关系的能力,从而在中国社会中更有可能会取得事业上的成功。

这里有一个类似的地方,即不管是那种解读,高情商一般而言对事业成功是有正面作用的。然而,尽管有这个类似点,导出这个结果上的类似的过程是完全不同的:西方心理学的解读是间接的,强调的是个人的能力和发展,中国式解读则看重一个人并不完全受自己掌控的社会关系这个成功的直接因素,而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式解读失掉了对情商与个人幸福之间关系的任何诠释。

我谨慎的怀疑中西方不同的社会文化对造成这种不同有一定影响。假如大多数人看重情商的都是情商所带来的对人的成功的正面作用,那么在成功主要依赖个人能力的西方,情商的解释就无需太过社会化,而在人大于制度、成功会较多的依赖社会关系的中国,如果要情商有用,就应该赋予它更多外向性的责任-正如那些汗牛充栋的各种写情商的书所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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