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创新-读克莱顿•克里斯坦森《创新者的窘境》

2014/01/12 评书论影

持续性和突破性创新

在一个行业中已定型的公司有着自己完备的价值体系,如果没有外界变化,它倾向于保持这样的情况不加变动-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是利润最大化最可能的途径。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外界的竞争或是对于可能的竞争的恐惧,它实际上必须不断的对自己所拥有的价值体系进行持续的创新。一方面,这种创新是基于它所建立的在本领域的领先基础上的,因而一个新加入的公司如果在完全相同的领域挑战它并不容易。另一方面,已经建立成熟价值体系的公司却也很难进行触及本质的变革,或曰破坏性创新,因为已有的价值体系所具有的强大力量往往不允许对破坏性创新投入太多资源;这并不是因为先天的对这类创新的歧视,而更多是因为这样的创新,在它的初期无法与公司已有的价值体系相融合。

从这个意义上说,好的管理和运营成为了已经在某个行业建立起自己巩固的基础的大公司失败的原因--好的管理倾向于将资源投入到自己占有优势地位的持续性创新上去,因为这是最大化商业利润所必然要求的-然而在同时,好的管理者就必然忽视了破坏性创新,即便他个人在主观上并不一定想要如此,整个公司的资源配置却总是不利于偏离公司文化的破坏性创新的。

Chrome OS的未来

微软在桌面操作系统领域所积累起来的优势使得它几乎不可能被打败,所以我们只能很无奈的看到linux的无所作为。Google这些年在大力发展的Chrome OS本质上是是一个WEB OS,所有的操作基于浏览器和网络,仅从功能上比较的话,在全功能的Windows和Linux面前就是小儿科。然而微软和Windows(包括Office)却应该对这个简易的Chrome OS心存恐惧,较Linux更为甚。

最本质的原因是,Chrome OS的存在是在瓦解我们对于桌面操作系统和桌面软件本身的需要。这有赖于近些年火爆的云服务的概念。在“云”的帮助下,Chrome OS的愿景是,将所有我们原先需要的桌面端计算全部交给云端来做,从而在桌面端我们仅仅需要一个人机交互的工具。这样一来,这个工具根本就不需要是全功能的,只要它能够有效的与云端互相通信就好了。所以我们将既不需要庞大的全功能的Windows,也不需求桌面端的软件Office。

这样的愿景显然现在还显得稍微遥远(在中国可能更加遥远),然而它气势汹汹而来的气势已经让很多人不能安睡了(有人焦虑有人欣喜)。事实上是,对于没有什么特别的专业需求的普通人来说,一台便宜的Chromebook已经基本可以满足他的所有需要了。

从这一角度来看,微软本心里是反对云服务的。它有云存储,也有office的在线版。然而假如在线版office可以做的非常好,人们没有再使用单机office的必要(重要的是,在线版Office软件市场里,它就很难以兼容性作为工具来维持自己的一家独大了)。进而,如果office这样的软件如果能完全在线化,那么其他的软件为什么就不能;而一旦现实如此,那么操作系统所剩下的作用就仅仅是来支撑浏览器了,微软存在的根基就没有了。

未来是什么很难估计,会有很多个可能的未来;其中一个是,Chrome OS的破坏性创新通过毁灭一个已有行业存在的基础(Windows)而得到竞争的胜利。

有关用户需求

理解用户需求对持续性创新有用,对突破性创新却未必。因为在具体的需求上,突破性创新的潜在用户可能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这个需求,所以这个时候伟大的变革者去创造新的需求,而不是去满足既有的需求。

事实上,用户需求有两个层次,一个是用户已经自己意识到的,另外是他还没有意识到但潜在的。后者可能是破坏性创新更加关注的。不过,这个两个层次的需求实际上有共同的核心的东西,也就是用户所关心的那些最本质的价值。所有的可以表现出来的需求都应该理解成为满足那些最本质的价值的而采取的手段,它们并非需求本身。

就上面的桌面操作系统的例子来说,最本质的价值在于我们获取信息、进行娱乐和工作等的各项可能性,Windows这种桌面操作系统提供了这个可能性,但这只是其中一种手段;假如另外一种方式也可以完成同样的目的,但使用另外一种更加简便的手段,我们没有理由对传统的手段念念不忘。

再比如Google的自动驾驶汽车。我们最本质的价值需求在于简便、安全的从一个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而并不是对于汽车这件物品本身或者是驾驶这项技能的需求。那么,假如自动驾驶得以更好的发展,使得汽车更加纯粹的沦为一种自动的手段,而非任何行为的目的,我们甚至可以大范围的采用租车制度:你只需要告诉租车公司你什么时候要去哪儿,剩下所有的事情都将由自动驾驶的汽车来完成。这实际上也破坏了传统汽车厂家存在的基础--在这个未来里,汽车可以完全标准化,就剩不下太多的事情让他们去做了。

组织系统的角度

突破性创新需要一个适合它发展的独有的环境,这个环境往往是异于在持续性创新中已经占有有利位置的公司所能提供的环境的。从系统的角度来看,这似乎是在说,一个公司(或其他组织)所拥有的文化是独一的和排他的,在这样的一个系统中,很难容忍超过一种不同的文化进行竞争;那么,如果需要这种竞争,最好的方式就是将这两种文化独立出来,而不是放到一个统一的评价体系下面。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意味着对一个公司来说,专注于一套完整而统一的核心价值是很重要的。Apple、Google、Amazon、IBM、Microsoft都是伟大的公司,但他们的核心价值却有着非常明显的不同。这种不同不仅仅是他们所表现出来我们能够看到的,在它们的公司架构、价值取向等方面都会有很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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