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案和其他-读安东尼· 霍洛维茨《喜鹊谋杀案》

2019/06/18 评书论影

还算有点意思。独特之处在于案中案的整体架构。出版社的编辑读侦探作家的作品,却发现除了作品里的谋杀案,真实生活中的侦探作家自己也遇到了真实的谋杀。两个谋杀案有各种的暗示和关联,总体还算得上曲折、有想象力。

但总的感觉是并没有那么喜欢–虽然花了一两天时间奢侈的读完了。不喜欢的原因,部分是因为这两个谋杀案—固然在写作结构上是巧妙的—这个巧妙的结构却总给我一些牵强的感觉。也就是说,似乎这两个故事并没有十足的必要写到一本书里。也许在这里我是犯了一点科研工作者的固执:一部作品(而不是作品集),不管是一篇文章还是一部书,原则上只能有一个主题;但凡有了别的可能会喧宾夺主的旁枝线索,就一定要慎重是保留还是删除,而决定的关键只在于是否会伤害原则上的那个唯一主题。从这一点上来说,这两个故事,一个书里的,一个书外的,并没有那么强烈的关联使得它们必须在一个故事里面来讲述–尽管作者还是做了不少的工作去弥合这个缝隙的。这就使得原本巧妙的结构反而变得多余和笨拙。

另外不喜欢的原因就有些个人化。故事也还好,但就是没有特别的打动我,没有像其他有吸引力的故事一样能够让人爱不释手,其他的事情完全干不下去,必须要先读完才行。最后支撑着读下去的,更多的是想看作者如何在这两个故事中写出关联来,到最后能够融合成为一个,激发出高潮,但很可惜不是这么一回事。

在侦探小说里面,好像还是喜欢那么有限的几个。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阿加莎系列,和东野圭吾。福尔摩斯和阿加莎都已经逝去,到达了不增不减的境界;而东野圭吾则似乎是在疯狂量产,也让人不喜。这样一想,侦探小说的世界,也满寂寞无聊的–虽然还是比起失去金庸的武侠小说界稍微强那么一点点。

作为合格的读后感,如果还必须要把感想升华一下的话,勉强能够想出两个点。

一个是,简单的、深刻的、透彻的、专注的、纯粹的东西永远有最大的感染力。一个最好的故事比起两个各有90分的故事更能打动人,一项开创性的深入的研究成果比起数十篇灌水文章更有价值,而一个简单纯粹的人更值得我们深交。

另一个是,品味这东西实在是难以改变,念旧也是人之常情。这种稳定性使得别人对我们可以期待,引以为友或为仇敌都有了基础。但变化虽然缓慢,却又是真正革命性的力量。如果有了别的好的,喜欢也并不不可;从这种试探、理解、喜欢或不喜欢的不断行进的过程中,我们自己也得到了成长。每天都是我们自己,每天又都是新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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